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死亡,赔偿责任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涉及小包工头、劳务分包公司或总承包方等主体等。
以下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责任主体的确定原则
1、劳动关系认定
(1)若工人系小包工头长期固定用工,小包工头作为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工人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工地,则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小包工头存在安全管理过失时需承担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违法转包/分包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赔偿请求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伤残津贴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二、赔偿范围与执行流程
1、赔偿项目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
2、处理流程
(1)因工受伤:伤者近亲属应在一年内申请工亡认定,通过后由社保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赔偿,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2)劳动雇佣关系:通过协商解决或者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赔偿。
以上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