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面对前夫起诉探视权的问题,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对。以下是张律师的详细解答:
一、探视权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就明确了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探视权的处理以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诉诸法院的原则。
二、应对前夫起诉探视权的策略
1、协商优先
在收到前夫起诉探视权的应诉通知、开庭传票后,首先尝试与前夫进行协商,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细节达成一致。如果双方能够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可以避免法律诉讼,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2、准备证据
如果协商无果,前夫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探视权问题,您应当积极准备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您与前夫之前的沟通记录、子女对探视的态度(如果子女已满8岁并具备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能够证明您许可前夫行使探视权的证据,或者前夫行使探视权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材料。
3、应诉准备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您需要根据法院的传票通知地点和时间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您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辩论。如果您认为前夫的探视请求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可以请求法院中止探望,并给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4、遵守判决
如果法院做出的判决支持了您前夫的探视权,您应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配合前夫行使探视权,并不得拒绝,否则,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律师提示
1、保持冷静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至关重要。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行为,以免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
2、尊重法律
无论结果如何,都应当尊重法院的判决。如果认为判决不公或存在错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起上诉或申诉。
3、关注子女感受
在行使探视权或应对诉讼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感受和利益。确保您的行为不会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困扰。
综上所述,面对前夫起诉探视权的问题,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应对。通过协商、准备证据、应诉准备和遵守判决等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以上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