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问题解析:外地人欠钱是否可以在本地起诉,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合同约定、以及欠款交付履行地等情况区别考虑。以下由张律师为您详细解析:
一、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外地人(被告)的住所地不在本地,原则上是不能在本地(原告所在地)起诉的。
二、考虑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而在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比较方便的,就可以考虑由他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没有居住满一年,还是不得行,通常还是考虑在他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外地人(被告)在本地(原告所在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原告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
三、 特殊情况
如果案件涉及多个被告,且这些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那么这些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您可以选择一个就近方便诉讼的法院起诉。
四、借条或合同约定
合同里白纸黑字约定了本地法院管辖的,您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比如:借钱时写了借条或合同,里面明确写着"发生纠纷在XX法院解决",哪怕对方是外地的,也能直接在约定的法院去起诉。但,请注意注意:如果是手写补充的约定要双方签字按手印才有效。
五、钱是在本地交付的情况
比如通过本地银行转账、当面在本地给现金,或者微信聊天记录写明"明天到XXX处拿钱",这些都能算作"合同履行地在本地"。例如:王某在四川泸州当面借给陈某十万元,即便陈某户籍是外省的,王某也能在泸州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外地人欠钱是否可以在本地起诉,需要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合同是否有约定,交付欠款的履行地等来区别考虑。如果被告有以上情况之一,原告就可以在本地提起诉讼。否则,一般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诉讼。
以上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详细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