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婚内出轨向第三者赠与财产,是以赠与无效起诉返还还是以不当得利起诉返还更好?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以下是张律师该问题的简析:
一、赠与无效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法理分析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就构成了无权处分,因其赠与行为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应有的份额,而未征得配偶的同意,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属性来说是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应经协商一致才可以处理,因此,婚内赠与他人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配偶一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理权。
因赠与财产是赠与婚外出轨对象,其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因此法律上把这种行为认定为无效行为。
二、不当得利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2、法理分析
第三者接受婚内异性赠与财产缺乏合法依据,民法典直接规定其赠与行为无效,所以第三者获得的财产就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方,即夫妻中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所受赠与的全部财产。
三、实际操作与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方式都是一脉相通的,多数法院认为是赠与无效,有的法院又认为是不当得利,目前尚无统一意见。笔者认为,以多数法院观点起诉较为妥当。
1、返还范围与实际操作
原则上,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婚外第三者全额返还所受赠与的财产,因为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复杂情况,如部分赠与财产已消费或难以准确界定赠与财产范围等,就会影响返还的具体方式和数额。
2、财产性质特殊
如果涉及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但这种情况在婚内出轨赠与财产的情境中通常不适用,因为出轨方赠与的财产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区分出夫妻个人财产,除非婚内双方有书面的财产归属约定协议。
3、关于证据问题
无论是以确认赠与无效起诉,还是以不当得利起诉,都会涉及到举证问题。在起诉前务必收集整理出充分、有利的证据,方才提起诉讼,更有利于实现胜诉目的。
以上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