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的位置是: 古蔺县律师网>婚姻家事>正文

起诉撤销小三的赠与合同纠纷,是否需要证明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6-06-19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婚姻家事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在处理与“小三”的赠与合同纠纷时,并不一定要证明存在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以下是张律师对此问题的简要分析说明。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1、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成立主要基于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和受赠人的接受,并不直接依赖于双方关系的性质。

  2、赠与合同的无效情形

  赠与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若赠与行为涉及破坏他人婚姻、损害配偶权益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不正当两性关系并非赠与合同无效的唯一依据

  1、赠与财产来源与处分权

  关键在于赠与人是否对赠与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若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则该赠与行为可能因侵犯配偶财产权益而无效。

  2、道德因素与法律判断的区分

  虽然不正当两性关系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法律判断需基于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若赠与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则不能仅因双方关系性质而认定赠与合同无效。

  三、纠纷处理中的举证责任

  1、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方的举证责任

  若一方主张赠与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或损害配偶权益而无效,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赠与财产来源、处分权情况以及赠与行为对他人权益的损害。

  2、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证明并非必要条件

  在举证过程中,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证明并非必要条件。法律更关注赠与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和对他人权益的影响。

  以上是张律师对本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