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4159-4199
热门话题: 刑事辩护 | 合同商事 | 婚姻家事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您现在的位置是:古蔺律师网>  在线咨询

张律师你好:先说下大慨情况一个已婚男人和一个未婚女子在一起四五年,而且现在还有两个孩子都是这个男人的一个一岁半,一个马上要生产了,男的期间陆陆续续从这女子手里借了八万块钱写有借条,但是借条写有归还日期已经到了期限也要超过两年了,男方老婆知道后本商量还钱给女子结果到了说好的还钱日期去找他们时他们已经人去楼空跑到别的地方去了,现在女方通过法律怎么才能拿回她的钱 男方目前还没离婚

你好!你咨询追回借款的事情,建议抓紧时间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失去胜诉权。

回复时间:2015-09-30 23:38:51  回复律师: 张定凯律师  咨询热线:135-4159-4199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