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4159-4199
热门话题: 刑事辩护 | 合同商事 | 婚姻家事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您现在的位置是:古蔺律师网>债权债务>  正文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19-08-10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届满的当日起算。出借人超过3年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笔债权。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不再计算,债权将不再保护。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3年。


相关文章:

对控诉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和判断方法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出资转让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谈贪利型职务犯罪中言词证据的运用
浅议中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