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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来源:网络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2-01-19 点击次数:803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几乎每家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座驾作为常用交通工具,时常都是自己开车出门旅游、去串门、去喝喜酒。但有时会遇到亲戚、朋友等熟人要求搭顺风车,车主碍于面子或者亲情,也同意他人免费搭乘车辆。万一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同乘人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那么司机是否要进行赔偿?怎么赔偿?

  一、何谓顺风车?

  顺风车,指的是经车主同意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搭乘并安全送到目的地的行为。免费搭乘“顺风车”,我们称为“好意同乘”或“无偿顺风车”。

  二、搭乘顺风车出事故,如何赔偿?

  无偿的“顺风车”通常不会涉及私自改变私家车用途的情况,所以在保险理赔方面一般都能按照正常流程走程序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司机在车祸中存在过错,造成同乘人受伤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车祸中司机及同乘人均无过错的,同乘人可按照公平原则要求司机予以适当赔偿;若是因为同乘人过错或故意导致车祸发生的,司机不承担责任。

  驾驶人有过错的情形通常包括如下几方面:

  1、驾驶人没有对车辆的性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到位;

  2、驾驶人对行车路线误判或者过于自信的选择不适格通行路线行驶;

  3、未对乘客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

  搭乘人的过错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搭乘人明知驾驶人喝酒而与之通行;

  2、同乘人没有扣安全带;

  3、同乘人教唆司机超速、行驶不适当路线;

  4、其他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

  三、事先签订协议,约定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不承担责任,该协议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

  以上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驾驶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车祸后,除了要处理事故现场和报案,之后还要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若驾驶员和乘车人之间、乘车人与肇事司机之间无法协商赔偿的,还会涉及到向法院起诉赔偿,或者对对方的起诉进行应诉,这时候就应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诉讼活动,以便获得更多赔偿款项或者减少赔偿款项。

  以上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要详细咨询或者委托代理诉讼的,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咨询电话:1354159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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