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4159-4199
热门话题: 刑事辩护 | 合同商事 | 婚姻家事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您现在的位置是:古蔺律师网>合同商事>  正文

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2-12-08

  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

  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多少合适呢?约定高了,又怕法院不支持,约定低了,又怕自己吃亏!

  其实,在法律上违约金是没有确定的比例或者是计算方式,只要双方都接受就行。

  在司法实践中,对约定过低或者过高的违约金,又是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多少呢?以增加后的数额,不超过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限。这里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利益的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那么,怎样才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呢?

  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其高出部分就可能会被调整下来。


相关文章:

对控诉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和判断方法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出资转让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谈贪利型职务犯罪中言词证据的运用
浅议中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