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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4-10-22

  核心结论:离婚案件不可全权委托律师,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庭审。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本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这意味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通常是需要亲自出庭的。

  ‌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身患重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明确表达自己对离婚案件的立场和意愿。

  离婚案件因涉及人身权益等敏感问题,法律要求当事人出庭有助于审判人员更全面地掌握事实真相,对相关问题进行精准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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