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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实操] 张律师出手,先行调解,高效解除离婚纠纷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6-04-22

  承办律师:张定凯 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执业16年。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事故赔偿、保险理赔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及刑事辩护业务。秉持诚恳做人、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深耕泸州本地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值得您的信赖和推荐。

  一、案情介绍

  罗某(女)与陈某系同村组村民,2010年5月一同赴深圳务工期间恋爱同居,同年10月举行婚礼,2011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三个孩子。分别是长女陈某1,次女陈某2,儿子陈某3;婚后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结婚初期罗某居家带娃,陈某外出务工。

  自2020年3月起,因陈某凡事听从母亲意见,导致双方经常吵闹,罗某曾口头提出离婚未果后,独自前往广东务工。罗某外出后,三个子女随陈某生活,罗某未定期支付抚养费,偶尔给长女发小额红包。

  分居期间,罗某有春节返家探望子女的事实,但居住于娘家,平常双方无任何联系及经济往来,罗某爷爷2022年3月去世时,陈某未到场。

  2025年1月,罗某遂委托张律师代理起诉离婚。

  二、罗某诉求

  1、解除与陈某的婚姻关系;

  2、争取长女、次女的抚养权,儿子由陈某抚养,且双方互不支付对方抚养费;

  3、案件不公开审理,保护个人隐私;

  4、希望高效处理案件,减少对子女的影响。

  三、律师承办过程

  张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并发现罗某存在证据留存不足的问题。

  张律师向罗某介绍离婚审理流程、证据要求及调解优势,结合本案无财产、债务争议的特点,建议后先行调解,罗某表示同意。随后指导罗某补充证据,包括留存房租、水电费支付记录、补签租房合同等,提醒其留存与陈某的沟通记录及子女相关意愿记录。

  然后,张律师联系陈某核实情况,陈某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但顾虑罗某在外务工无法妥善照顾子女,要求三个子女不分开生活,并由自己抚养。

  鉴于此,张律师配合法院主持调解,结合子女长期随陈某生活的实际,疏导双方情绪、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罗某理性变更诉求,自愿放弃抚养权,双方就抚养费支付事宜达成一致,并协助双方确认调解细节、完善协议条款,落实不公开审理需求,全程跟进案件进展,保障双方及子女合法权益。

  四、代理结果

  本案经古蔺县人民法院主持先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罗某与被告陈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陈某1、陈某2、陈某3由陈某直接抚养,罗某自2025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子女抚养费各500元,至各子女年满18周岁止。

  五、委托人罗某点评

  非常感谢张律师的专业代理与耐心指导,从案件沟通、证据收集到法院调解,张律师全程负责、指导。

  我从初期坚持争取女儿抚养权,到张律师结合实际耐心分析,引导我理性变更诉求,最终的调解协议合情合理,我完全接受,既保护了孩子权益,也避免了双方的对立冲突。

  张律师服务专业、高效、贴心,成功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我非常满意。值得一提的是张律师按照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收费,费用亲民、合理,除了律师费以外,真的没有其他名义的额外收费,是一名值得推荐的优秀律师!

  六、律师点睛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性格不合、沟通不畅引发的离婚纠纷,核心为婚姻解除及子女抚养权,张律师结合承办过程总结要点如下: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核心依据,本案双方分居近6年,无经济往来和联系,佐证感情破裂,为先行调解奠定了基础。

  2、子女抚养权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本案子女长期随陈某生活,张律师引导罗某理性放弃抚养权,达成子女由陈某抚养、罗某支付抚养费的协议,明确支付细节,避免后续争议,兼顾双方接受度与子女权益。

  3、离婚案件中证据留存至关重要,张律师及时指导罗某补充证据,既为调解提供支撑,也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提醒当事人注重留存相关证据。

  4、先行调解成本低、效率高、对抗弱,适合无财产、债务争议的案件,能快速解除婚姻关系,保护子女身心健康。

  5、离婚案件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审理,本案中张律师协助罗某落实该需求,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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