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简介:张定凯,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执业16年。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事故赔偿、保险理赔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及刑事辩护业务。秉持诚恳做人、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深耕泸州本地法律服务,熟悉当地司法环境与裁判规则,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专业、高效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信任。
一、案情介绍
彭某(女方)与杨某(男方)于2024年1月在古蔺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古蔺县某某城某栋1502号房产归彭某所有,剩余按揭贷款由彭某偿还;登记在彭某名下的小型轿车归杨某所有,彭某需在离婚后10日内配合杨某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离婚后,彭某按约履行车辆过户义务,将车辆变更登记至杨某名下。
关于房产按揭还款,离婚初期彭某按月将按揭款转入杨某银行账户,由银行从杨某账户自动扣款。2024年12月12日,彭某自筹资金一次性结清剩余全部按揭贷款,并于当日办理房产解押登记,从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此后,彭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杨某,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杨某先是口头答应,后又以“工作繁忙无法请假”“没时间回古蔺”等理由推脱,明确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过户义务。彭某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得知,房产过户需双方共同到场或持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无奈之下,彭某于2025年7月委托张定凯律师代理本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委托要求
1、代理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某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协助彭某将古蔺县某某城某栋1502号房产变更登记为彭某单独所有;
2、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彭某沟通进展,确保彭某知情权;
3、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三、律师承办过程
(一)案件分析与方案制定
张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效力及杨某的履约义务。经分析,《离婚协议书》系彭某与杨某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杨某拒绝配合过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彭某有权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结合彭某诉求与案件实际,张律师制定“先协商后诉讼”的分层处理方案:
1、非诉沟通阶段
先尝试与杨某联系,通过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过户义务,避免诉讼程序对双方造成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诉讼准备阶段
在非诉沟通阶段,同步指导彭某收集、整理证据材料,若协商无果,立即启动诉讼程序,确保案件高效推进。
(二)协商沟通与证据准备
张律师根据彭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致电杨某,向其阐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拒绝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个人信用受到影响等。但杨某始终以“工作离不开”为由拒绝配合,协商沟通无果。
协商失败后,张律师指导彭某补充完善证据链:
1、基础身份证据:彭某身份证、离婚证,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及婚姻关系解除事实;
2、核心权利证据:《离婚协议书》,证明房产归属约定;
3、履约证据:按揭还款银行流水、一次性结清贷款凭证、房产解押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彭某已按约履行按揭还款义务并完成房产解押;
4、违约证据:彭某与杨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杨某拒绝配合过户的事实。
(三)诉讼程序推进
张律师整理全部证据材料,撰写民事起诉状,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杨某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均在古蔺县,法院依法受理本案。案件受理后,法院向杨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本案开庭当日,因杨某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张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全部证据,详细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证明彭某的诉讼主张具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四、承办结果
古蔺县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后,于2025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彭某将位于古蔺县某某城某栋1502号房屋变更登记为原告彭某单独所有。
目前,判决已生效,杨某未提出上诉,张律师又协助彭某向古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彭某已成功取得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五、委托人评价
拿到法院判决书的时候,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当初杨某反悔不肯配合过户,我跑了好多次政务中心都没办法解决,那种无助感真的很难受。还好找到了张定凯律师,他不仅专业能力强,还特别有耐心,一开始就帮我理清了案件思路,指导我收集各种证据。虽然协商的时候杨某还是不肯配合,但张律师马上就帮我启动了诉讼程序,每一步都跟我讲得清清楚楚,让我在整个过程中都很踏实。
现在房子终于过户到我名下了,真的特别感谢张律师的辛勤付出,他是真正站在当事人角度解决问题的好律师,值得信任和推荐!
六、律师点睛
1、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需重视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约定,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杨某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履行过户义务,本质上是对协议效力的漠视,最终难逃法律的约束。
2、证据是维护权益的核心支撑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当事人务必留存好离婚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本案中,彭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按揭还款流水等证据,直接证明了其已履行协议义务,为法院快速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重要依据。
3、理性选择争议解决路径
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能有效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但当协商无法推进时,应及时转向诉讼程序,借助司法强制力保障自身权益。本案中,我们通过“先协商后诉讼”的策略,既尽最大努力避免了矛盾激化,又在协商失败后迅速通过诉讼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
4、专业律师助力高效维权
婚姻家事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与程序问题,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完善证据链、制定最优维权方案,有效提升维权效率与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