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王某于2024年6月在贵阳经朋友李某介绍认识卢某。2024年12月,卢某以工程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王某借款共计100000元,王某通过微信实名账户完成转账交付。
双方就每笔借款均通过微信腾讯电子签出具电子借条,经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明确约定年利率12%(月利率1%),借款资金为王某合法经营收入及房产出售所得。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收,虽双方协商分期还款,但卢某未按约履行,且拒接电话、不回信息。
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张律师提起诉讼。
二、承办过程
1、证据梳理
张律师指导王某收集、整理微信转账记录、腾讯电子签借条、催收沟通记录、资金来源证明等核心证据,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2、策略制定
明确诉讼请求,结合卢某财产线索,建议王某申请诉中财产保全,防范财产转移风险。
3、保全办理
协助王某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依法完成财产保全申请及手续办理。
4、庭审代理
代理王某出庭,围绕借贷关系成立、款项交付、被告违约等关键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三、裁判结果
古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卢某逾期未还借款已构成合同违约,利率约定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故支持王某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卢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按年利率12%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三、律师提示
1、民间借贷需签订规范借条(电子借条优先选择实名认证平台),保留实名转账记录,确保借贷关系有据可查。
2、出借前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还款能力,切勿仅凭熟人介绍盲目出借。
3、利息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杜绝砍头息,保留合法资金来源证明,规避法律风险。
4、借款人逾期违约后,及时留存催收证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财产线索可申请保全保障执行。
五、委托人评价
张律师专业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做事认真负责,全程耐心指导、帮助我整理分析证据,协助办理保全手续,庭审中又全力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最终帮我全额追回欠款本金及利息。
张律师办案让人安心、放心,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