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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定凯律师成功代理八旬老人受害死亡非诉赔偿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6-02-04

  一、基本案情

  2025年4月6日22时许,张某驾驶川A4***4小型越野车在四川古蔺县境内某大桥处与行人刘某(72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医治无效于2025年4月7日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张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死者刘某近亲属委托张定凯律师提供理赔服务。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张定凯律师认真接待了委托人,并制作案情接待笔录,进行了风险告知,指导委托人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提供理赔预算,并提出与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进行先行理赔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再行诉讼解决的方案。

  征得委托人同意理赔方案后,张定凯律师与事故车辆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达成理赔340000元的赔偿协议而结案,委托人顺利拿到了交通事故理赔款。

  三、委托人评价

  感谢张定凯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在较短时间内拿到交通事故理赔款,对张定凯律师的理赔代理服务表示满意;认为张定凯律师业务娴熟、法律功底深厚、对人热情、办事认真负责,是一名值得信任和推荐的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四、律师办案心得

  张定凯律师认为,交通事故理赔案件的代理,在接受受害方的委托后,针对目前法院案多人少,排期开庭较晚的情况,优先考虑与赔偿义务人包括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理赔,通常能加快理赔进度,即使理赔失败,也为今后的诉讼指明了案件的争议焦点,该争议焦点即诉讼中的一个主攻方向;如果非诉理赔成功,还能减少委托人的诉讼成本。

  五、律师介绍

  张定凯律师,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 年执业至今,熟悉泸州各区县法院裁判尺度,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可远程咨询、异地委托,律所对公签约收费,秉持 “诚恳做人、踏实做事” 理念,优先调解化解纠纷,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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